如何證明我已將商品寄送給買家?
如果買家聲稱未收到商品,你可能需要提供運送證明。
貨運公司提供的線上或實體文件應包含收件人的姓名和地址,且須與「交易詳細資料」頁面上資料相同。我們會要求你前往「調解中心」上傳此文件。
交易金額超過 $750 USD (或不同貨幣的等值金額),我們也需要簽名確認。
若買家要求你運送至與交易詳細資料頁面不同的地址,我們建議你與買家聯絡安排退款,並以正確的運送地址付款。
進一步了解「賣家交易安全保障」。
我可以提供什麼文件或資料,以便作為無形商品的運送證明或送達證明?
對於無形商品,顯示該商品已送達或購物訂單已完成的有力證據,可作為運送證明或送達證明。
有力證據包括顯示商品運送日期的系統記錄,以及:
- 如適用,以電子方式傳送給收款人,包括收款人地址(電子郵件、IP 等);或者
- 收件人已收到或已取得商品。
另請確認你履行了無形商品的其他要求。